学院首页 本站首页 机构职能 高教研究所 政策法规 统计信息 发展规划 专家解读 通知公告 下载专区
 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新闻主页>>发展规划>>正文

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》共十一章四个部分
发布人:黄丽琴 发布时间:2017-01-07 访问量: 次 新闻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
 

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(吴晓山 摄)

  12月30日上午,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和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》的有关情况。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介绍说,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五年规划,12月28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。《规划》共十一章,分为四个部分。

  第一部分是《规划》的总领。在全面总结“十二五”成就的基础上,根据“十三五”教育改革发展面对的形势、任务和挑战,提出了“十三五”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和主题主线。

  第二部分是《规划》的主要发展任务。《规划》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,集中阐述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并放在很重要的位置。以及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、协调推进教育结构调整、协同营造良好育人生态、统筹推进教育开放、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等六大战略任务。

  第三部分是《规划》的保障措施。分别从教师队伍建设、教育治理现代化、加强党的领导三个方面展开,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、制度、投入和政治保障。

  第四部分是《规划》的组织实施。重点从组织领导、保障机制、监测评估、社会监督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,确保规划落实。

转载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.scio.gov.cn   2016-12-30   来源:国新网

  

        
相关新闻: ·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
·新余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
·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(2016-2020年)》的通知
·学校启动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工作
江西教育网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
新余学院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所有
地址: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新余学院行政楼202、203、204室|邮编:338004|办公电话:0790-6666182 0790-6666979